裁定书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,为解决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。它通常用于处理诸如不予受理、管辖权异议、驳回起诉、保全和先予执行、撤诉、中止或终结诉讼、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、中止或终结执行、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程序性问题。裁定书既可以是书面的,也可以是口头的,并且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,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裁定书在民事案件中的应用有哪些?
裁定书与判决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?
如何理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?